C040421Y3 2004年5月號
IFPI與P2P業者的爭議愈演愈烈,繼去年底對KURO、EZPEER興訟後,IFPI所屬的會員公司也分別針對這兩家業者提出假處分的請求,希望禁止在其網站內交換著作權人所有的歌曲。另一方面,P2P業者則組成產業聯盟,希望透過「著作權補償金」的立法,建立產業的遊戲規則。
不過IFPI認為,補償金制度在國際上僅適用於涉及可複製的機械設備或儲存媒介,如錄音機、錄影機、光碟燒錄機、錄音帶、錄影帶等,各國還沒有適用於P2P技術服務的案例。
摘自 經濟日報2004.04.21 第2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