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醫療糾紛鬧上法院層出不窮,法官必須引用醫學鑑定報告進行審理,因此,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天審查通過「醫療法」修正草案,明定司法院應設立醫事專業法庭,由具有醫事相關專業知識或審判經驗的法官,辦理醫事糾紛訴訟。
摘自 中國時報2004.01.09 第A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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