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所屬檢察機關將有新措施!法務部為縮短檢察官偵查作業流程,減少人民奔波往返法院之苦,將從明年(2004年)元旦起建立並施行快速偵查終結機制。
各地檢署全面施行的「快速終結」制,僅針對案情單純的輕微案件,由輪值內勤檢察官受理案件後,偵訊時將該案的案情一次查明,如果認定調查已完備且事證明確者,當天就偵查終結,並告知被告處置結果。
摘自 自由時報2003.12.31 第14版
中央社200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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