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軟體研發作抵押 數位內容產業下季可獲優貸

C030820Y5 2003年9月號

經濟部研擬完成「獎勵數位內容產業優惠貸款」草案,將由經建會中長期資金提撥100億元,由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提供擔保,業者得以專利權、軟體製作等無形資產申請貸款。每家業者申貸額度最高是計畫的八成,且不得超過1億元,貸款機動利率為3.36%。經建會近日將邀集相關單位討論這項草案,第四季即可公布實施,希望年底以前可以協助貸放12億元。經濟部評估,優惠方案將使國內數位內容產值於民國95年達到3,700億元的目標。

數位內容是「兩兆雙星」的重點推動產業,依「獎勵數位內容產業優惠貸款」草案,貸款範圍或抵押品分為三類。一是專利權、軟體製作等無形資產或數位化影音、圖像文字產品,以及廠商資訊化所需軟硬體資金,這也是國內首創無形資產作為擔保或貸款標的的做法,其次是營運場所,第三則是機器設備。

     

摘自  經濟日報2003.08.20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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