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修正案經立院聯席會審查通過,將引進早期公開制及採國內優先權制

C000627Y1 2000年7月號

立法院經濟及能源暨司法聯席會89.06.26日通過專利法修正草案,未來申請專利案將引進早期公開制及國內優先權,產業可藉此及早取得新技術資訊,也可提早接受保護,有助於我國高科技與生物科技技術的發展。立法院經濟及能源暨司法聯席會89.06.26逐條審查專利法修正草案,總共修訂65個條文,其中最重要的是在新版專利法中,引進國內優先權與早期公開制度。為配合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我國於86年已訂專利法,但仍未實施,現行法仍是83年公布的專利法。

國內優先權指的是,申請專利人提出專利申請後,可在一年內補充改良,之後再申請即可享有優先權,同時以先申請案的申請日作為審查專利要件的基準日。其次,引進早期開公開制也是我國專利保護環境的一項改進,18個月的公開期間可避免發明人重複發明的浪費資源。如果公眾沒有異議,申請人必須在申請日起3年內提出審查專利權的申請,通過後即擁有專利權。這項改變讓申請人提出申請時即享有「臨時保護」權。同時,為配合入會,專利優先權將從屬人兼屬地主義改為屬地原則,包括外國人可主張回溯其在他國取得專利權之日起,即擁有專利權。

 

摘自中華民國89627日經濟日報第29

TIPLO ECARD Fireshot Video TIPLOBrochure video TIPLO News Channel TIPLO TOUR 7th FIoor TIPLO TOUR 15th FIo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