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國內網友稱為網路最大跳蚤市場的「網際光華螞蟻市場」主持人A因提供留言分版給B散布販售盜版光碟的廣告,台北地檢署89.07.22日依違反著作權法將2人提起公訴,成為首宗合法網站負責人因為網頁被人非法運用,一併被法辦的案例。
檢察官認為,網站負責人,對於各留言版(即子網頁)的內容,有積極的編緝控管權,有義務篩選、過濾不法的資訊,因此具體求處6個月有期徒刑。
摘自中華民國89年7月23日經濟日報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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