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讀晶片標示,89.07.01日起受理登錄; 智產局委託台經院、中華工商所核發

C000626Y5 2000年8月號

因應中美保護智慧財產權諮商,經濟部應美方要求同意對我國製造的唯讀記憶體晶片實施晶片標示,智慧財產局完成「唯讀記憶晶片標示執行方案」,決定從71日起實施。配合方案實施,經濟部和產業界共同遴選台灣經濟研究院和中華工商研究所為晶片標示登錄機構,並負責核發晶片標示登錄證明。登錄費用以產品類別計算,收費標準約6000元,凡是晶片設計、代工廠商均必須按規定登錄,同時,從899月開始,業者必須在出口報單上備註晶片登錄序號,方能申辦出口作業。設計廠商登錄內容為積體電路的光罩部分,代工廠則是晶片本身,2種登錄名義不同。

登錄作業採併案申請,每次登錄時間約57天,登錄作業完成後,由登錄機構發予書面證明書;執行登錄機構並將彙整登錄清單,由財政部關稅總局進行出口作業核對。

晶片標示登錄作業71日實施後,經濟部國貿局修訂之「貨品輸出管理辦法」與海關方面配套措施將於9月起展開。

 

摘自中華民國89626日經濟日報第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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