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遊說法」 政治獻金等「陽光五法」列立院下會期優先法案

C030724Y9 2003年8月號

為落實政治改革,行政院院會昨日通過「遊說法」草案,明文規範遊說行為的公開、透明化機制,防止不當利益輸送。行政院發言人林佳龍宣布,行政院下會期將把政黨不當取得財產條例、政黨法、政府資訊公開法、政治獻金管理條例、遊說法草案等「陽光五法」,列為優先法案。

游揆說,行政院通過的遊說法草案,具有保障人民表達意見自由、確保民主政治參與的功能,也有掃除黑金、杜絕關說及不當利益輸送,建立廉能政府的意義。

    草案明定,各級民代不得為本人或關係人經營或投資股份總額達百分之十以上的事業進行遊說,亦不得委託其他遊說者為之。違者處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遊說採事前登記制,被遊說者應於接受遊說七日內向所屬機關指定的專責單位登記。而且,公職人員離職後三年內,不得向離職前五年內曾服務機關進行遊說,亦不得委託遊說。遊說主要限於政策、議案或法令的形成、制訂、通過、變更或廢止。

 

摘自  中國時報2003.07.24 A6

           聯合報2003.07.24

TIPLO ECARD Fireshot Video TIPLOBrochure video TIPLO News Channel TIPLO TOUR 7th FIoor TIPLO TOUR 15th FIo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