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專業法庭可望創設 保障訴訟權益
C030723Y9 2003年8月號
充分保障少數民族的訴訟權益,才是真正追求司法的實質公平,基於這個理念,一群學者、律師會同司法院人員前往紐西蘭專案考察後,建議國內應立即創設「原住民專業法庭」。
司法院昨天表示,將考慮在原住民保留地訴訟事件較多的花蓮、屏東、南投等法院,先試辦成立「原住民專業法庭」。
法界人士考察紐國「毛利土地法院」(原住民法院) 後的研究報告指出,原住民專業法庭應辦理的案件有二:一是涉及原住民保留地的民事以及行政事件,其次是被告為原住民、或犯罪行為地在原住民保留地的刑事案件。另一方面,還應將「推動原住民族特別立法」列為中長期目標,例如參照少年事件處理法,制定「原住民司法事件處理法」,以及推動「專屬管轄」的立法。 我國司法機關現行設置專業法庭一覽表 法院 專業法庭名稱 原住民專庭 普通法院 依法普設少年專庭及家事專庭,另各法院根據需求,部分設立治安、交通、智慧財產權等專庭 (高雄另設少年專業法庭)。 無 行政法院 最高行政法院 智慧財產權專庭、公平交易法專庭 無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土地徵收及補償專庭、營利事業所得稅專庭、智慧財產權專庭 無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 環保案件專庭 無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關稅專庭、勞工專庭 無
摘自 自由時報2003.07.23 第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