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我國智慧財產權及國家競爭力,行政院會昨天通過海關緝私條例,採取提高罰鍰的重罰方式,對不法業者以虛報方式矇混出口者,罰鍰上限由三萬元修正提高至一百萬元。另外對報運進、出口貨物,及郵遞或旅客攜帶的進、出口貨物,有侵害智慧財產權行為者,明定處罰貨價一倍至三倍罰鍰,並沒入其貨物,將能有效遏阻侵害智慧財產權的不法行為。
摘自 工商時報2003.06.04 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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