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法修正草案」中行政訴訟改採有償制的條文,日前在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審查時被保留,司法院研議後,為免影響修正案立法進度,決定撤回有償制條文,未來民眾打行政訴訟官司無須付裁判費。
司法院表示,當初徵收裁判費的立法設計,主要在防止濫訴,因為現行行政訴訟官司,濫訴案件相當多,嚴重浪費司法資源,並影響到其他行政案件的訴訟效率,且「消費者付費」也已是新時代的趨勢。
摘自 自由時報2003.05.06 第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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