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昨日(2002年12月31日)三讀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二項批准案,除了「廢除死刑」、「入出國境自由」及「組織工會和罷工權」三項條文保留外,我國的人權維護將可與世界接軌,外交部希望藉此凸顯台灣與中國在人權維護上的對比,也可強化我參與國際組織的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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