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26日將審查國家科技保護法草案。依據陸委會建議的版本,受國科法規範的範圍擴大,包括科技相關貨品、專門技術、研發成果、資訊及人才保護事宜,都將列入保護標的;至於違法者,除刑責大幅提高至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外,併科罰金也將提高至100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陸委會修法版本,在有關所謂「科技專門技術」的認定方面,主張從嚴定義。只要具有潛在或經濟價值的技術,都屬於「科技專門技術」,為國科法保護的範圍。
摘自 經濟日報2002.07.26 第11版
此為非公開專區,僅提供TIPLO同仁使用。注意:1. 密碼長度為8~20碼,需包含一位大小寫、數字及特殊符號字元。2. 專區使用完畢,請務必登出,才能瀏覽TIPLO網站。
{{ errorMessage }}
本網站使用cookies為您提供更好的用戶體驗,繼續使用本網站表示您同意我們的隱私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