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FTC:Rambus不當取得專利 收取權利金可能無望

C020621X1 2002年7月號

高階記憶體公司Rambus公司被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認定,以不當手法取得電腦晶片專利,往後可能無法再向記憶體廠商收取權利金。Rambus公司先前與國內記憶體廠商如華邦、世界先進等簽訂記憶體授權合約,即華邦電和世界先進生產RDRAM記憶體,得支付權利金給Rambus公司。

華邦發言人指出,Rambus的專利真的遭判定無效,對台灣廠商來說是正面的。

    華邦電是國內少數取得Rambus專利授權的DRAM廠,早期還包括世界先進也曾經涉入Rambus的產品,而力晶、南亞科技、茂德等,對於Rambus記憶體並不積極,如今主流DRAM市場幾乎都是由倍速傳輸記憶體(DDR)與SDRAM主宰,Rambus產品對市場的影響力大不如前。

 

摘自  經濟日報2002.06.21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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