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20315Y3 2002年4月號
台灣商軟聯盟、法務部、經濟部與資訊軟體協會昨(14)日聯手發起「企業反盜版行動」,將自5月1日起,加強查緝企業使用盜版軟體行為,並提供最多100萬元檢舉獎金。這項「企業反盜版行動」自即日起進行為期45天的宣導,之後配合政府嚴格執行,以導正企業建立內部管理稽核,作好軟體智財權保護。
法務部長陳定南在致詞時表示,配合行政院「保護智財權行動年」規劃,法務部已核定查緝專案計畫,由台灣高檢署指揮檢警調嚴格執行仿冒掃蕩,日前在台中查緝非法盜印的行動,也將陸續在高雄、台北地區實施。
摘自 自由時報2002.03.15 第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