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吋晶圓廠登陸 管理機制草案出爐

C020323Y5 2002年4月號

經濟部新版「晶圓廠赴大陸投資有效管理機制」草案出爐,未來8吋晶圓赴大陸投資,將採直接投資;強化技術管制部分,除由國科會制定高科技人才管制辦法,經濟部也將針對晶圓等國內高科技設備輸出入,建立掌握流向的機制。

經濟部產官學專案小組會議建議有效管理機制原則包括總量管制、相對投資、研發留在台灣及技術管制與國際同步等五大管理原則。經濟部最近已依據上述五項管理原則,修正並提出新版「晶圓廠赴大陸投資有效管理機制」。主要涵蓋有:一、如何防止資金排擠效應(即總量管制及相對投資概念);二、技術流失;三、審查流程標準;四、核准後管理;五、違規管理等五個方向。

 

一、  防止資金排擠方面:將以汰舊換新方式,開放晶圓廠赴大陸投資;現行依據赴大陸投資對企業淨值的上限規定,進行總量管制,估計國內晶圓所有產業的總投資不會超過2000億元;另外,移出一座8吋晶圓廠,未來必須在台投資一座12吋晶圓廠。

二、  為確實掌握業者資金進出,擬修改「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相關規定,未來半導體赴大陸投資,將由現行間接赴大陸投資或經第三地赴大陸投資的方式,改為直接投資。以方便掌握資金流向。

三、  防止技術流失這方面,規定未來大陸投資的晶圓廠,研發的技術其智慧財產權必須歸屬台灣母公司;而新增補強的是,為避免高科技設備流出,將加強晶圓等高科技設備的輸出入與流向管制,國貿品除將新增晶圓設備列入高科技管制清單,也將建立管制機制,管制流向。另外將由國科會制定高科技人才管制辦法。

四、  廠商赴大陸後的違規管理,除依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處罰,政府也將祭出停止國內金融貸款及科專補助款等處罰措施。

 

摘自  經濟日報2002.03.2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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