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研發投資抵減率提高至30%
C020315Y5 2002年4月號
行政院14日邀集財經等相關部會,研商確定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訓投資抵減率一律由去年25%提高為30%。再加上今年將完全取消適用廠商的門檻限制,預計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額將首度超過100億元。行政院可望儘速核定發布施行,並追溯自2002年1月1日起生效。
依原研發及人培投資抵減辦法,公司在同一課稅年度內研發支出總金額150萬元以上,另人培支出總額30萬元以上,才可適用抵減租稅優惠,未來行政院發布施行的新辦法將完全無門檻限制。產升條例也增列研發及人培支出申報不實的處罰條款,如經查核公司申報有重大不實情事者,從當年度起三個年度不得適用獎勵措施。
摘自 工商時報2002.03.15 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