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國稅局昨(21)日指出,由於營利事業給付給外國事業的權利金可以免稅,因此部分高科技業者為了規避稅賦,將其國內母公司研發的專利權等移轉給境外子公司,再由母公司給付權利金,以享受免稅優惠,對此,國稅局仍會依實質課稅原則,否決其權利金免稅申請,近期並將針對這類案件加強查核。
摘自 自由時報2002.02.22 第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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