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光碟管理條例實施,海關將自25日正式展開出口預錄式光碟來源識別碼邊境查核作業,查核範圍還包括進出口機具,違者將依海關緝私條例處分。
經濟部國貿局在2002年1月30日公告,包括教育性、新聞性、音碟、其他錄製影碟及已錄製電影、錄影、廣播電視節目內容的唯讀光碟共12項預錄式光碟片,必須在出口前強制壓印標示來源識別碼(SID Code)。
摘自 經濟日報2002.02.22 第3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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