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去年以其列車造型,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為立體商標,日前遭到駁回。不過,以圖形、文字等申請之平面商標已獲核准。
智慧局駁回高鐵申請列車立體商標主要有兩個理由,第一、高鐵迄今未開始營運,社會大眾對高鐵列車印象不深,且消費者無法指認出其列車屬高鐵所有,難謂其具識別性。第二、經比較日本、德國子彈型列車,與台灣高鐵列車外觀一致,屬於公共財。
摘自 工商時報2006.09.09 第B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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