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大翻修 氣味、動態商標可申請 新型態商標 台灣開放腳步快
C070122Y2 2007年2月號
智慧局甫出爐的商標法修正草案,繼三年前開放聲音、單一顏色、立體商標之後,將進一步放寬氣味商標及動態商標的申請,條文變動幅度高達二分之一。
商標法修正草案重點如下:
1. 增訂展覽優先權
2. 擴大商標法保護客體,擬開放氣味、動態商標
3. 增訂商標共有制度
4. 商標發生爭議時,商標權人須檢附使用證據
5. 商標爭議救濟程序,由四級四審,改為三級三審制
6. 以列舉式,明確規範商標侵權行為樣態
7. 新增邊境管制措施,依職權查扣規定
8. 增訂以「產地」申請註冊團體商標規定
摘自 經濟日報2007.01.22 第A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