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資訊透明化新措施「專利申請案檢索報告」 明年元旦起實施

C061222Y1 2007年1月號

智慧財產局為提昇專利審查品質及透明度,自96年1月1日起,推動於「審查意見通知函」或「核准審定書」檢附「專利申請案檢索報告」之新措施,藉由相關前案檢索資訊透明化,督促審查人員完整檢索前案資料、審慎比對引用文獻與申請案相關性及嚴謹判斷申請案之可專利性。專利申請人亦將可獲取完整且明確的審查引證資訊,得以早日判斷申請案之可專利性或因應後續審查之需求,以提昇專利審查品質。
另外,實務上專利案件經智慧局審查後函寄申請人有「核駁理由先行通知書」及「補充、修正通知函」兩種函稿,但對照先進國家如歐洲專利局之「First Communication」、美國專利局之「Office Action」,均只有一種名稱,智慧局為理順審查作業,將「核駁理由先行通知書」及「補充、修正通知函」簡併為「審查意見通知函」。

摘自 經濟部電子報200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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