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網路侵權 智慧局力推P2P 、ISP法案

C070209Y3・C070209Y6 2007年3月號

 智慧財產局力推P2P法案、ISP法案立法,對於惡意使用科技,侵害他人權利藉以牟利的行為,加以規範,並訂定ISP業者接到通知後,移除涉案內容(notice and take down),即可免責的規定,以改善網路侵權問題。
 在實體盜版方面,經由保智大隊努力查緝後,夜市及攤販已少見販賣盜版影音商品,而主要的音樂下載平台也取得合法授權,整體而言已有具體的改善。但在虛擬盜版方面,則因網際網路無國界,如何遏止網路侵權行為,成為各國共通的課題。
 為此,智慧局希望今年能通過兩項法案,一是規範惡意利用點對點分享軟體,供人下載非法著作權的行為。另一是提供一套法定機制,讓ISP業者接獲依據法律所定的侵害權利通知後,立即採取行動刪除或阻絕接觸該項資料,不過,如果被主張侵權的一方,要求回復被刪除的資料時,ISP業者應將資料復原,並通知權利人此一訊息。

摘自 經濟日報2007.02.09 第A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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