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產地標章 地方興趣缺缺

C070403Y2 2007年5月號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從2003年推動「產地證明標章」以來,只有池上米、鹿谷凍頂烏龍茶、阿里山茶三件農產品申請,而後兩者還是受到不肖業者在中國搶註商標影響後,去年底才緊急提出申請。
 台灣具地方特色且名聞遐邇之農產品眾多,但為何「產地證明標章」如此乏人問津呢?農委會表示,認證單位必須立場超然,不能從事營利,但在第一線與農民密切接觸的各地農會通常有自己經銷的產品,並不適任,農委會只好轉而輔導縣市政府、鄉公所擔任認證機構,但地方政府認為產地證明標章作業耗費人力,在地方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對此顯得興趣缺缺。

摘自 自由時報2007.04.03 第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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