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內容產業著作權將可設質抵押 政府力推動畫及數位遊戲產業 無形資產融資解套有望

C070731Y3・C070731Y5 2007年8月號

 行政院會預計8月1日通過「數位內容產業發展條例草案」,法案中明確建立「設定質押登記」機制,依據該制度,電腦動畫或數位遊戲等數位內容業者,可以透過無形資產鑑價機制評估創作產品的價值後,並依鑑價結果向銀行申請設定抵押貸款。只要業者能與銀行透過鑑價評價機制,對資產鑑價設質契約內容達成合意,即可向智財局辦理「著作權設質登記」。
 此外,數位內容產業經常面臨的最大困擾是著作權人不明,未來如果利用人已盡相當努力,就已公開發表之著作,因著作財產權人不明致無法取得授權時,可向著作權主管機關申請強制授權,並提存使用報酬之後,利用該著作。

摘自 經濟日報2007.07.31 第A9版
   工商時報2007.07.24 第A10版
   經濟日報2007.07.23 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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