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全面修正 智慧局今年施政重點

C080121Y1・C080105Y1 2008年2月號

 新任智慧局長王美花4日在經濟部發表施政方針時指出,推動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修正案將是今年度工作的重頭戲。
 其中,現行專利法自92年2月6日修正公布,93年7月1日施行後,智慧局持續觀察國際智慧財產權環境變遷,配合產業界發展,研議各項修正議題,經整合各界意見後,此次專利法之修正,將包括下列主要議題:
(1)全面開放動、植物專利保護,明定權利範圍、權利耗盡、個人非營利使用、農民免責條件等規定。
(2)為配合世界貿易組織(以下簡稱WTO)會員得因國家緊急危難或其他緊急情況或為增進公益之非營利使用,強制授權生產所需之醫藥品,以協助開發中國家及低度開發國家依法透過強制授權取得所需醫藥品之公共衛生議題。
(3)修正研究實驗免責,規定專利效力不及於非商業目的之私人行為。
(4)新式樣制度之重大變革,包含將現行新式樣專利名稱變更為「設計專利」、開放部分新式樣、Icons(電腦圖像)及GUI(使用者圖形介面)及成組物品之申請、擴大設計的保護等規定。
(5)規劃修正新型專利整體制度相關規定,包含新型技術報告實務問題、新型專利更正問題、修正提示新型專利技術報告相關規定及研究新型專利權得否依職權撤銷等規定。
(6)其他因應實務運作需要修正及通盤檢視專利法現行規定部分,如鬆綁程序性規定、逾越年費繳納期限之救濟、有關補充、修正、更正規定等。
(7)有關侵權規定,將就專利侵權涉及之主觀要件、類型、求償範圍及證據保全等相關事項進行研究,於修法時一併考量。專利權標示規定部分將會參考其他國家規定,研究如何進行調整。至於間接侵權部分,因涉及我國整體法制,將就侵權類型及行為態樣,與法官及實務界共同研討。
 另外,為貫徹經發會「健全智財權之審查機制」及行政院科技顧問會議有關「協調改進專利商標行政救濟二元制度,簡化救濟層級」決議,同時因應智慧財產法院預定於今年7月起正式運作,智慧局將簡化專利商標行政救濟制度層級,並規劃設置部級相關權責單位。

資料來源 智慧局 2008.01.21
     工商時報 2008.01.05 第B2版

TIPLO ECARD Fireshot Video TIPLOBrochure video TIPLO News Channel TIPLO TOUR 7th FIoor TIPLO TOUR 15th FIo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