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財專業法官研習開訓 法官三大挑戰:民、刑、行政三合一 法律以外專業且多涉國際性

C080410Y6・C080306Y6 2008年5月號

   司法院於4月7日舉辦智慧財產專業法官培訓研習班開訓典禮,開啟了長達六個月(4/7~9/19)的智慧財產專業研習課程。賴院長致詞時表示,未來智慧財產法院的法官將面臨三大挑戰,除了民、刑事及行政訴訟案件將熔於一爐外,智慧財產案件尚涉及法律以外的專業領域,並將有較多國際性的案件。
   智財案件除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第3條所列案件由智財法院管轄外,第一審智財刑事案件及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仍由普通法院管轄,並適用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之規定,因此不論智財法院或普通法院法官均有熟稔相關專業法律及實務運作之要。
   本次預定研習人數為40人,以未曾參加司法院95年度所舉辦智慧財產專業法官培訓課程為限,研習時間預定自4月7日起至9月19日,以每月研習兩週之方式進行,總計368小時。
   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規定,智慧財產法院對應設置高等法院檢察署智慧財產分署,為因應法務部未來成立高等法院檢察署智慧財產分署之專業培訓需求,並考量研習資源共享,本次課程有6位檢察官共同參與。
   另外,智慧財產法院預計於今年7月成立,智財法院為高等法院層級之法院,法官須同時處理第一、二審民事、第二審刑事案件與第一審行政訴訟事件;智財法院新任法官係遴選自不同法院,為使法官嫻熟各類型訴訟程序,司法院針對智財法院全院法官連同院長在內計9人,於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智財法院法官在職研習。

資料來源 司法周刊 2008.04.10 第1384期
     司法周刊 2008.03.06 第137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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