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局撮合專利技術流通 三類產業優先

C080610Y5 2008年7月號

 為促使企業充分運用智慧財產創造經濟利益,經濟部工業局計劃,優先撮合電子與光電業、通訊與資訊業、能源環境與生醫等三大類產業,提供專利評估與加值流通媒合服務,以活絡智財流通交易市場。
 工業局委託工研院進行一項「智財流通運用計畫」,針對專利權人與國內17家技術服務業者進行媒合,雙方簽定合約後,由技術服務業者進行專利評估、加值,及行銷推廣運用,促進智慧財產流通。
 工業局指出,智慧財產流通標的目前限於專利及技術,產業類別為優先辦理電子與光電業,例如記憶體、顯示技術、LED等;通訊與資訊業;例如多媒體、光通訊、網通等;能源與生醫產業,則包含太陽能電池、照明、生技醫療、醫療器材及保健等等。
 簽定代理合約有效期限到97年11月30日,分為獨家代理合約及非獨家代理合約,在合約期間內,技術服務業者為專利權人推廣,達成交易後,專利權人須支付成交金額的15%給技術服務業者。

資料來源 工商時報 2008.06.10 第A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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