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專庭8月底啓動 重大案件2年內審結 司法體制創舉 九名法官擔綱

C080619Y6・C080610Y6 2008年7月號

 今年1月30日,司法院指定台北地方法院成立「金融專業法庭」,經過4個多月的籌備,該院3個金融專庭9位法官名單已經底定,將於今年8月29日正式成立。
 金融專庭的設立,為我國司法體制上的創舉,司法院推動司法改革的重大政策之一。
 即將開辦的金融專庭審理案件的範圍以「法院辦理重大刑事案件速審速結注意事項」第2條第23款所規定為主。該款內容是,違反銀行法、證交法、期貨法、洗錢防制法、信託業法、金控公司法、票券金融管理法、信合社法、保險法、農業金融法等案件,被害法益達1億元以上,或其他使用不正方法,侵害他人財產法益或破壞社會經濟秩序,被害法益達1億元以上者。

資料來源 工商時報 2008.06.19 第A16版/2008.06.10 第A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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