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研發 智慧局續推專利年費減免 自然人、學校及中小企業受惠

C090204Y1・C090205Y1 2009年3月號

 經濟局勢一片低迷當中,智慧局持續推動專利年費減免措施,以相當於年費打七折,鼓勵自然人、學校或中小企業持續研發;兩年下來,共有1.3萬件專利受惠,減免金額高達1.5億元。
 經統計,在2007年計有超過8萬件專利權享受專利年費之減免,減收金額高達新台幣7,354萬元,2008年更有超過8萬3千件之專利權減免專利年費,減收金額達7,800萬元。此項措施嘉惠眾多自然人、學校或中小企業專利權人,在大環境不景氣當中,更顯可貴。
 政府為體恤在經濟上較屬弱勢之自然人、學校及中小企業,從取得專利權後,到尋獲合作廠商,達到商品化過程尚須一段時間,經濟利益無法在短期內立刻獲得實現,因此政府有必要給予適當之鼓勵措施,故在專利法中規定讓其享有年費減免之優惠,以促進產業發展。
 依據專利年費減免辦法規定,符合本辦法規定得減收專利年費者,得一次減收3年或6年,或於第1年至第6年逐年為之。自然人、學校及中小企業減收第1年至第6年的部分年費金額,經減收800元後,第1年至第3年,每年年費只交1,700元。第4年至第6年減收1,200元,每年年費只交3,800元,其減收比例約為原年費之30%。(註:【專利年費減免辦法】第4條:依本辦法規定減收之專利年費,每件每年金額如下:一、第1年至第3年:每年減收新台幣800元。二、第4年至第6年:每年減收新台幣1,200元。)
 除此之外,智慧局更進一步考量低收入戶的自然人可能因無資力負擔專利年費,導致喪失專利,故在前述減免辦法中特別規定低收入戶的自然人,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每年提出年費減免的申請,即可全額免繳。

資料來源︰智慧局新聞稿 2009.02.04
     經濟日報 2009.02.05 第D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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