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訴訟扶助 擴大適用對象 有勞資爭議者 勞委會加碼補助

C090303Y9・C090302Y9 2009年4月號

 由受全球金融風暴影響,企業發生關廠歇業、無薪休假或其他影響勞工權益之爭議案件有大幅增加趨勢,為充分保障勞工權益,協助勞工透過司法途徑尋求救濟,勞委會日前宣布,以6,000多萬元預算,與法扶基金會合作,於3月1日起展開「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案」,擴大現有勞工訴訟扶助機制,以有效確保勞工權益。
 勞委會所提出之「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案」,凡勞工因下列情形之一,提起訴訟時,得申請勞委會之法律扶助:
(一)勞動基準法終止勞動契約之爭議。
(二)遭遇職業災害,雇主未依法給予補償或賠償。
(三)雇主未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就業保險法辦理加保或投保薪資以多報少,以致勞工受到損失。
(四)工會理、監事及會員代表、工會發起人或籌備人遭不當解僱,並經勞資爭議處理法調解不成立者。
(五)因雇主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致發生死亡或重傷之職業災害,經提起刑事訴訟者。
 本專案大幅擴大勞委會現有法律扶助範圍與對象,勞工法定權益受損進行訴訟時,勞委會將協助勞工委任律師,毋需先行給付律師費,對財力較為弱勢的勞工而言,應有極大助益。此外,勞委會並將提供勞工相關法律諮詢扶助,委託在全國各地設有據點及專業律師的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
 本專案擴大勞工訴訟補助範圍及對象,受惠勞工預計每年可達2000位,較目前每年受補助勞工150位左右,將會有極大幅度增長,對於勞工循司法途徑取得權益救濟,相信有極大之助益。
 根據統計,去年勞資爭議案件達2.45萬件,成長24%,以積欠資遣費、勞動契約爭議占多數;大量解僱通報件數為283件,涉及人數大增六成。
 未來透過此專案,勞工每一審訴訟律師費最高補助4萬元,最多達6萬元;勞工採共同申請者每一審最高補助至20萬,其餘包括申請保全程序每次律師費最高補助3萬元,申請撰擬法律文件、督促程序最高補助1萬元、申請強制執行最高補助4萬元。法扶基金會表示,該單位以往協助勞資爭議案件勝訴率都有七成,一年有2,000件的相關受理經驗。
 過去勞委會的勞資爭議訴訟補助案件,七年來共為703件,平均一年未超過100件,以民事一審級訴訟來說,正常要花上至多半年的時間。

法律扶助適用條件

勞基法終止勞動契約爭議
雇主未保勞保或就業保險、投保薪資以多報少
勞工發生職災致傷病或殘廢、死亡,提起刑事訴訟者
勞工遭不當解雇
勞工遭職災傷害,雇主未補償
雇主違反大量解僱法、性別平等工作法

補助費用

訴訟費:個別勞工每一審4~6萬元;共同申請10~20萬元
聲請保全程序,每次律師費最高3萬元
聲請督促程序,每次律師費最高1萬元
聲請強制執行,每次律師費最高4萬元
申請法律文件撰寫,最高補助1萬元

資料來源︰勞委會新聞稿 2009.03.02
     經濟日報 2009.03.03 第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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