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財權保護議題 立院決議應納入第五次兩岸協商

C091113Y6・C091106Y6 2009年12月號

 中國仿冒情況嚴重,導致台商與農產品登陸時專利、商標、商業機密等智財權遭到竊取與侵害。根據中華徵信所的調查,過去三年共發生178件專利權糾紛,平均每六天就有一宗專利權爭端發生。
 立法院決議,要求將商標、專利技術等智慧財產權納入第五次兩岸會談協商項目。陸委會發言人表示,我方將爭取在12月下旬舉辦的第四次江陳會中對此議題進行協商,以推動將此列入下一次會談的正式議題。
 智慧財產局局長王美花表示,若智財議題納入第五次江陳會具體協商,爭取承認專利優先權、智財權合作與專利代理人登陸考照,將會是優先的協商議題。王美花局長說,雙方欠缺一個確定的管道與合作機制,處理個案問題。近年來兩岸智財主管機關交流密切,無非是希望建立一個紛爭解決管道與機制。
 依照巴黎公約及世界貿易組織(WTO)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規定,台灣加入WTO後,WTO會員應彼此受理專利與商標申請案主張的優先權,也就是以該專利、商標的首次申請日為申請日,藉以避免專利的新穎性與進步性喪失。但承認優先權因為涉及國家對等問題,兩岸至今尚未互相承認。
 目前台灣商標保護只能靠廠商及消費者通報訊息,兩岸也只能進行個案協助。政府希望爭取商標保護能儘快列入協商議題,建立通報及解決機制。除了商標保護之外,未來希望將著作權亦納入智財權保障的議題範圍,希望朝在一方擁有智財權,在兩岸均受到保障的方向去談。
 陸委會在例行記者會指出,像以「阿里山」、「杉林溪」為名的台灣農特產品,政府早在3年前就關切遭中國搶註問題,當時也曾召集相關機關研商因應措施。隨後,中國工商總局來台拜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等單位時,已將被中國搶註的商標予以註銷,但部份遭盜用註冊的商標還是存在。
 農委會也表示,產地標章等商標為屬地主義,必須於當地國申請註冊後始獲保護,近幾年農委會積極輔導產地團體及地方政府於國內外進行註冊。目前完成國內註冊者,包括阿里山茶、西螺濁水米及澎湖優鮮水產等 15 項,該會將進一步輔導至國外註冊以強化國際保護。此外,為提高台灣農產品在中國之識別性並強化保護,該會業於今年向中國提出 CAS 台灣優良農產品、 CAS 台灣有機農產品及吉園圃安全蔬果等 3 項證明標章之註冊申請,以利台灣農產品拓展中國市場。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2009.11.13 第A20版/農委會新聞稿 2009.11.01
     中國時報 2009.11.06 第A26版/中央社 2009.11.05

TIPLO ECARD Fireshot Video TIPLOBrochure video TIPLO News Channel TIPLO TOUR 7th FIoor TIPLO TOUR 15th FIo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