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法院/法庭相繼成立 專業法官/司法事務官精挑細選

C091221Y9・C091208Y9 2010年1月號

 司法院過去十年來先後設立了三個專業法院:1999年9月15日成立高雄少年法院後,隔年7月1日設立高等行政法院,2008年7月1日成立智慧財產法院,目前也正研議設立少年及家事法院的可行性。此外,2010年也將依營造業法67條之1規定,指定受理工程案件量最多的台北地院,成立全國第一個工程專業法庭,同時預定於2011年1月,在各地方法院設立行政訴訟庭,方便民眾興訟。
 在專業法庭部分,目前已有勞工、少年、家事、醫療、性侵害、交通、智財等專業法庭,2008年8月台北地院還成立了金融專業法庭,專辦重大金融案件。
 因應法院、法庭專業化,司法院除了透過司法人員研習所,設計各項財金、智財等專業課程外,在專業法庭也設置「專業法官證明書」的機制,審理案件的法官需要取得這些證明書並持續進修,目前司法院已核發少年、家事、勞工、民事智慧財產權及刑事智慧財產權等專業法官證明書。此外還招考具備不同領域專業背景的司法事務官,協助法官審理專業案件。例如2008年8月就招考具備有會計、金融、證券等專業背景的司法事務官30位,以有效協助法官辦理日趨複雜和國際化的財經案件。
 在智慧財產法院方面,司法院也同樣配置有具備專利審查官或商標審查官資格與能力的「技術審查官」,以協助法官判斷智慧財產客體所可能涉及的各項技術問題。
 另一方面,為因應工程法庭即將設立,司法院也預定於今年招考具備營建、建築或是工程專業背景的司法事務官。
 司法院副院長謝在全指出,設置專業法院或法庭後,該類型的案件固然僅由該法院或專庭的法官審理,但他們的決定並不是終審判決,當事人不服判決結果,還可尋求上級審救濟。
 專業法庭法官,須由法官提出與專業案件有關的論文或判決,再經現任或曾任最高法院庭長、資深法官或學者、專家審查合格核發「專業法官證明書」後,才有資格辦理;專業法院的法官,甚至得由司法院組成遴選委員會遴選。為建立久任制度,審理專業案件的法官,得連續辦理同類案件三年以上才能調動。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2009.12.21 第A16版/
     中國時報 2009.12.08 第A7版

TIPLO ECARD Fireshot Video TIPLOBrochure video TIPLO News Channel TIPLO TOUR 7th FIoor TIPLO TOUR 15th FIo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