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老牌不混淆 旺旺提訟敗訴

C101105Y2 2010年12月號

 蔡合旺公司認為「旺」老牌甜不辣商標中的旺字,與「旺旺」商標雷同,要求撤銷對方商標,但智慧財產局不准,因此告上智慧財產法院。
 智慧財產局認為,兩商標並不近似,所爭議的「旺」字識別性又極低,不會有混淆誤認之虞。合議庭認為,雖然兩商標都有旺字,但旺字是常見的中文,近似程度低,消費者購買時,只要普通注意,就可分辨來源不同,不會誤認,進而產生混淆,判決蔡合旺公司敗訴。(2010.11)

*[智慧財產法院行政判決-99行商訴104]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20101105/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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