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阿芬電子報 雅虎侵權判賠20萬

C110217Y3 2011年3月號

 家事達人林素芬,將她在網路經營的「阿芬電子報」、「家事妙方」、「專家問達」圖文授權雅虎奇摩(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刊載於雅虎奇摩休閒頻道,雅虎奇摩未獲授權將其圖文刊載在房地產頻道。且,雅虎在合約到期後仍繼續引用,在網路上仍可搜尋到她的著作,在未經許可授權下,顯然侵害她的著作財產權,訴請賠償107萬元,並在報紙上刊登判決書全文。【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9智7-20110211】
 法官經查證認定,林素芬無法證明雅虎奇摩曾在2005年間擅自刊載她的100篇著作於房地產頻道。但依雙方契約,雅虎奇摩應在2008年10月底前將林素芬圖文從資料庫移除,但雅虎奇摩從2008年11月1日到2009年11月17日為止,仍在網站刊載林素芬的圖文,已侵害她的著作權。台北地院判決雅虎奇摩侵權,應賠償林素芬20萬元,並將判決書全文刊載報紙頭版一天。(2011.02)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20110217/A10
     聯合報20110217/A3

TIPLO ECARD Fireshot Video TIPLOBrochure video TIPLO News Channel TIPLO TOUR 7th FIoor TIPLO TOUR 15th FIo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