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記」麻辣火鍋店 商標爭議 判智慧局重審

C110304X2 2011年4月號

 中華寧記食品有限公司位於北市信義路四段「寧記火鍋店」與光復南路號稱創始老店的「寧記麻辣火鍋店」,兩家為「寧記」商標纏訟10多年,最高行政法院認定,兩家「寧記」字形相似,屬近似商標,而寧記麻辣火鍋店註冊較早,判應由智慧財產局重新審查,做適法處分。【最高行政法院判決-100判172-20110217】
 中華寧記指出,公司1995年之前就經營「寧記火鍋店」,1995年5月遷址到北市信義路四段,1997年以「寧記」2字申請商標註冊,頗具知名度,消費者普遍對標示「寧記」的商品,知道中華寧記為製造者。
 但光復南路「寧記麻辣火鍋店」陳姓負責人不滿,向法院提出異議指出,「寧記麻辣火鍋店」1995年5月就申請「寧記」商標註冊,比中華寧記的「寧記火鍋」申請商標註冊還早,中華寧記使用「寧記」商標,還開放加盟,易使消費者混淆。(2011.03)


資料來源:自由20110304/A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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