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RELIEF」註冊做為牙膏商標 駁回

C110328X2 2011年4月號
美商美國棕欖公司(Colgate-Palmolive Company),欲以「PRO-RELIEF」註冊做為「高露潔」牙膏商標,遭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駁回,棕欖公司不服告上智慧財產法院,敗訴。【智慧財產法院行政判決-99行商訴190-20110310】
 棕欖公司主張,在世界各國販售口腔保健商品時,外包裝都印有此商標,並獲廿多個國家同意註冊,並不會使消費者把這個商標與他們牙膏產品的功用說明混淆;而且智財局過去已經核准許多以「PRO」為字首的商標。
 但智財局主張,棕欖公司的「PRO-RELIEF」在中譯上有「專業止痛」的意思,以此做為商標,會使消費者認為該商品有專業止痛效果,具有商品功能說明的意義,依法不能註冊。
智慧財產法院審理後認同智財局的主張,判決駁回棕欖公司之訴。(2011.03)


資料來源:聯合20110328/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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