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劍橋大學商標近似 「劍橋小院士」商標不准註冊

C111118Y2 2011年12月號

 前「ILTEA」英國劍橋認證中心執行長黃時遵,申請以「劍橋小院士」為12種帽類商品商標,法官認為與800年歷史的英國劍橋大學的權益有關,請劍橋大學跨海來台參與審判。智慧財產法院最後判決,黃時遵敗訴。(智慧財產法院行政判決-100,行商訴,89-20111110)
 黃時遵於2004年7月間,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以「劍橋小院士」為商標,指定使用在便帽等各式帽類商品,智財局核准其註冊。
 劍橋大學知悉後,向智財局申請評定,認為「劍橋小院士」商標,與劍橋大學已經取得的「劍橋」等6個商標,構成近似且可能會使消費者混淆誤認。智財局隨後評定,「劍橋小院士」應予撤銷;黃時遵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劍橋大學代表人向法官表示,劍橋大學曾在1998年及2005年,授權黃時遵所屬之「ILTEA」考試中心,提供英語檢測服務,但授權期間僅到2008年9月30日止。
 劍橋大學早已多角化經營,包括販售衣服、衣飾配件、冠帽、書籍、定期刊物、電腦程式磁帶等商品。因此,智財法院認為,「劍橋小院士」商標,與劍橋大學商標,不僅構成近似,兩商標間的商品或服務之性質極具關連性,將使消費者誤認兩商標間有授權關係,或者為關係企業之可能,如此將有減損劍橋大學商標之信譽。(2011.11)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20111118/A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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