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home註冊「24h購物」商標 智財法院不准

C111219Y2 2012年1月號

 「宅經濟」發燒,網路服務業者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PChome Online Inc.,以下簡稱PChome)以強調24小時內保證到貨的「24h購物」商標,指定使用在商品及服務分類表第35類的「網路購物」服務,向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智慧財產法院認為「24h購物」客觀上對消費者而言是強調購物便利性、快速性之印象,為一般廣告用語,不會被當作是識別服務來源之標識,欠缺先天識別性,且網友透過「PChome」或「PChome線上購物」等商標得知網路購物服務,而網站上只有部分商品提供24小時到貨服務,無法認定「24h購物」的商標已長期用在網路購物,不具後天識別性,沒有商標識別度,判PChome敗訴,全案仍可上訴。【智慧財產法院行政判決-100,行商訴,100-20111207】
 PChome從2007年起推出「24小時內到貨網路購物服務」,標榜消費者下單後,一天內沒到貨就送100元現金,他們希望將「24h購物」的文字與圖案註冊為商標。
 PChome主張,消費者只要看到商品旁的「24h購物」,就能聯想到是他們提供的24小時購物服務,且其他拍賣網站都沒有這類服務,他們是首創。PChome並指出,只要在網路搜尋引擎中鍵入「24h購物」進行搜尋,絕大部分都是他們提供的購物服務,顯示其他業者未用相同的文字組合推銷網路購物。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認為,「24h購物」圖案中的「h」下方有三條平行線,且將文字置於梯形框內,此圖案沒有獨創性和識別性,因線條及梯形圖形並非特殊獨創之圖形,且越來越多消費者會透過虛擬通路購物,強調24小時送貨到家的便利,只是「廣告用語」。
 智慧財產法院判決書指出,該商標因不具先天識別性及後天識別性,判PChome敗訴。(2011.12)

資料來源:聯合報20111219/A8

TIPLO ECARD Fireshot Video TIPLOBrochure video TIPLO News Channel TIPLO TOUR 7th FIoor TIPLO TOUR 15th FIo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