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以農業諮商大突破! 台灣植物品種權 可在以色列申請保護

C120201Y1・C120201Z1 2012年3月號

 農委會表示,經過3年多台以農業諮商的努力,終於獲致重大突破,以色列已同意給予台灣植物品種權,未來台灣植物育種者將可於以色列申請保護。
 農委會指出,以色列農及鄉村發展部日前來函表示,該國農業部長已簽署乙份官方文件,同意受理台灣育種者赴以國申請植物品種權保護。未來台灣育種者在以國提出植物品種權保護之申請,毋需先授權給該國貿易商或代理商,不必擔心剛銷往當地的新品種,馬上就被當地業者侵權濫種。
 農委會說明,有鑒於以色列蘭花產業已逐漸發展,為避免台灣蘭花品種在該國遭到侵權,該會自2007年起即與以色列進行諮商。農委會指出,在以色列接受台灣蝴蝶蘭育種權人在該國申請植物品種權保護後,雙方業者將更有誘因進行合作,共同開發鄰近之西亞及歐洲市場。(2012.02)


資料來源:農委會新聞20120131
     工商時報20120201/A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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