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智慧財產權產學合作暨研究中心 成立

C120709Y5・C120708Y5 2012年8月號

 金門大學(National Quemoy University,NQU)與中華保護智慧財產權協會(Chinese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Association,IPPA)於7月6日共同成立「兩岸智慧財產權產學合作暨研究中心」,該中心未來將積極有效推展台灣與中國的智慧財產權之創新、管理、保護,並成為唯一可以緊密並實質連結雙方知識產權研究與媒合的平台。
 IPPA會長魏憶龍表示,未來該平台運作台灣與中國智慧財產權將採「一條龍」模式,從人才培訓、智財創新、登記、授權、技術移轉等一站服務到底,為日後智慧財產權證券化施行之發展奠立契機。台灣與中國已正式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與「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IPR協議)」,在「IPR協議」中智慧財產權不但明文加以保護,更給予台灣與中國申請人優先權,雙方就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與執行有特殊的執法協處機制與工作組等規範。這項協議讓台灣與中國間的智慧財產侵權爭訟中取得更明確的執法條件,具體達到保護智慧財產權。
 不過,魏憶龍亦表示,雖然「IPR協議」提供了台灣與中國智慧財產權擁有者的法律保護基本要件,然而如何落實「IPR協議」智慧財產權保護,仍需要宣導擁有智慧財產權者掌握「優先」登錄的先決條件,並建構一個透明、及時的智慧財產登錄檢索平台。
 「兩岸智慧財產權產學合作暨研究中心」未來更規劃與中國各地智慧財產權相關單位共同推展雙方經濟合作與智慧財產權運用、保護合作等計劃,此將是台灣與中國間第一個重要合作平台,亦是與中國各地智慧財產權相關單位交流的開端。(2012.07)

資料來源:
工商時報20120709/C7
經濟日報20120708/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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