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簽署優質企業相互承認協議 共享便捷通關優惠措施

C121128Y8・C121128Z8 2012年12月號

 我國海關「優質企業(AEO)」及美國「海關及貿易夥伴合作反恐規範(C-TPAT)」於2012年11月26日在美國華府完成相互承認協議簽署。透過本協議之簽署,雙方海關互相承認對方AEO之驗證結果,並給予對方AEO業者便捷通關等優惠措施。
 台灣自2009年12月25日實施優質企業制度,截至2012年11月23日已達507家,包含346家一般優質企業及161家安全認證優質企業。根據統計,台灣為美國第10大貿易國,美國為台灣第3大貿易國,2011年台美間貿易總值達621億美元,而台灣安全認證優質企業對美國進出口總值達157億美元,約佔對美貿易總值25%,因此完成本協議簽署,對促進台美經貿發展至為重要。
 財政部表示,台美雙方達成AEO相互承認,台灣安全認證優質企業將直接受惠,經由互相承認驗證結果,雙方AEO業者可共享便捷通關等優惠措施,不僅有利業者輸美貨物快速通關,創造商品競爭利基,更有助業者後續物流管理,構建Just-in-Time與零庫存之利基,並可達到端對端(end-to-end)整體供應鏈安全,以提升企業競爭力;美方AEO業者輸台貨品亦然,進而擴增台美雙方貿易額,締造互利雙贏經貿榮景。(2012.11)


資料來源:
經濟日報20121128/A1
工商時報20121128/A5
自由時報20121128/A4
財政部關稅總局新聞稿201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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