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與紐西蘭簽署經濟合作協定

C130711Y8・C130711Z8 2013年8月號

 台灣與紐西蘭於2013年7月10日簽署「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與紐西蘭經濟合作協定」(Agreement between New Zealand and the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 on Economic Cooperation, 簡稱ANZTEC)。
 經濟部表示,台灣為紐西蘭第12大貿易夥伴,雙邊貿易額約達12.07億美元,依據雙方的個別研究結果顯示,台紐ANZTEC將拓展雙方出口市場,並增加消費者福利。整體而言,對我總產值及就業均有正面效益。
 台紐ANZTEC共計25章,涵蓋廣泛的議題,包括貨品貿易、原產地規則、關務程序與合作、跨境服務貿易、投資、政府採購、爭端解決、技術性貿易障礙、衛生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電子商務、競爭政策、智慧財產權、體制性安排及一般共通議題(前言總則、定義、一般例外、透明化),以及勞工、環境、原住民、影視共同製作等合作議題。
 ANZTEC為全面性市場開放之協定,為台灣帶來之效益簡述如下:
一、貨品貿易部分,我方自由化範圍達稅則項目之99.88%(稻米除外),紐方則達100%。我對紐出口主為工業產品,紐國99.61%之工業產品項目將於協定生效時立即降為零關稅,對我工業產品出口紐國極為有利。
二、在服務業及投資部分,雙方在服務貿易市場開放幅度,高於在WTO架構下的服務業市場開放承諾,以紐方為例,紐方在ANZTEC中進一步開放工程服務業、都市規劃與景觀建築服務業、研究與發展服務業、環保服務業等部門。
三、紐國尚非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締約國,ANZTEC政府採購章要求,彼此開放市場,因此有助於台灣廠商參與紐國政府採購市場。
四、為發展觀光旅遊業,ANZTEC在空運服務業,彼此開放天空,擴增航空公司營運空間,將有助於台紐間經貿與增進文化觀光之交流合作。
五、ANZTEC亦包括了國際間相當先進的概念,例如:強調自由貿易需尊重國家環境政策,台紐雙方也積極界定環境商品,鼓勵環境商品的流通使用。
六、考量雙方均重視保障原住民權益,且強調發展文創產業,影視產業均具競爭力,雙方將原住民族合作與影視共同製作納入協定,加強此等產業之合作關係。
 經濟部表示,紐西蘭在亞太地區的經貿布局極為完整,自1990年代起,就積極參與區域經濟整合,ANZTEC之簽署象徵台灣朝向融入區域整合、連結亞太、布局全球的政策目標,跨出重要的一步,亦顯示出台灣推動自由化的決心,對於我推動與其他國家簽署EFCA或參與區域性貿易協定具正面意義。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20130711/A3
工商時報20130711/A3
經濟日報20130711/A3
經濟部即時新聞201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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