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公平法修正草案」 增訂行政搜索及扣押權 提高聯合行為罰鍰

C140527Y4 2014年6月號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2014年05月26日初審通過「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此次修法是公平法立法以來首次大幅度翻修,除賦予公平會有行政搜索及扣押權外,更放寬聯合行為認定標準,提高獨占及聯合行為罰鍰額度,並修正企業併購申報門檻,刪除市占率,只採銷售金額,另納入立委提案的申訴機制,未來業者如對公平會處分或決定不服,不需經過訴願,直接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
 新法新增公平會的行政搜索、扣押權,公平會只要事前向檢察官及地方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就能會同司法警察對涉案的業者住家或公司進行搜索,必要時也能扣押相關證物。
 新法將聯合行為定義放寬,業者間的「合意」未來將可由公平會依據市場狀況、商品或服務特性、成本及利潤考量、事業行為的經濟合理性等因素考量,公平會無再需要取得業者合意的直接證據,可依市場狀況提出間接證據,若公平會推定有合意,業者則須提出證據證明非聯合行為。
 在罰鍰部分,修正草案將加重獨占、聯合行為罰鍰額度,由過去5萬∼2,500萬元,增加一倍至10萬∼5,000萬元,若不改正,最高可罰到1億元。
 企業相互結合時應向主管機關申報的要件,此次修法也做出修正,原先除了事業的銷售金額外,還包含市占率要達三分之一至四分之一,但此次修法僅以上一會計年度銷售金額高過公告金額作為要向主管機關申報的要件。經濟委員會審議通過此法後,本草案將送立法院院會進行二、三讀,預估最快年底實施。(2014.05)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20140527/A12
工商時報20140527/A18
經濟日報20140527/A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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