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身衣大戰 惡意散布負面評價 台北地院判刑

C140507Y4 2014年6月號

 維娜斯國際有限公司及葉姓女負責人,被控告指示張姓女員工委託網路行銷公司找寫手,於網路討論區上攻擊瑪麗蓮國際實業有限公司,置入負面評價文章。台北地院依加重誹謗罪、違反公平交易法,判葉、張人各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維納斯公司被判罰金30萬元。
 判決指出,維娜斯公司葉姓女負責人於2011年指示張姓女員工於網路上進行品牌競爭之口碑行銷,並同意與網路行銷公司簽訂合約書,約定由網路行銷公司自2011年8月起至同年10月間,為維娜斯公司在網路討論區中針對有關塑身衣品牌之討論串,對瑪麗蓮公司之品牌及產品置入負面評價共60筆,每筆單價新臺幣300元。
 雙方簽約後,由張女負責執行並審核負評的內容,經由網路行銷公司聘僱的2名寫手,密集於網路討論區中散布瑪麗蓮公司之產品「感覺很悶、而且不太透氣」、「真是很後悔,花了那麼多錢」、「會癢癢、穿不住,還長濕疹」等負面評價文章。
 判決指出,維納斯公司及葉、張2女利用網路匿名的特性,使寫手於網路上杜撰不實體驗,藉此打擊破壞瑪麗蓮公司品牌信譽及名聲,並且無意和瑪麗蓮公司達成和解。法院因此認定犯行明確,各判處罰金及罪刑,全案可上訴。(2014.05)

資料來源:
自由新聞網20140507

TIPLO ECARD Fireshot Video TIPLOBrochure video TIPLO News Channel TIPLO TOUR 7th FIoor TIPLO TOUR 15th FIo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