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執行成效

C150130Y5・C150130Z5 2015年2月號

 經濟部智慧局公布「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執行成效。
 在相互承認優先權方面,至2014年第4季,中國受理我方優先權計專利21,447件,商標227件,品種權3件﹔我方受理中國優先權計專利13,586件,商標337件。
 在建立主管部門的溝通平台與協處機制方面,建置「專利」、「商標」、「著作權」和「品種權」4個工作組,以「機關對機關」深化兩岸智慧財產權交流;透過協處機制解決台商在中國遭遇不合理對待的案件,至2014年12月底我方已通報專利、商標及著作權協處案件計473件、完成協處327件,另法律協助136件。
 著作權影音製品認證方面,簡化我影音製品進入中國市場的認證作業程序,使我文創產業更快進入中國市場,於2010年11月17日指定社團法人台灣著作權保護協會(TACP),為台灣影音製品進入中國市場的著作權認證機構,至2014年12月底計有610件影音製品認證。(2015.01)

資料來源:
智慧局佈告2015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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