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被搶註 「女人我最大」等三商標 協處成功

C150319Y2・C150318Y2 2015年4月號

 台灣商標近年在中國屢遭「搶註」,智慧局透過兩岸商標協處機制,近期成功協助「女人我最大」、「CSBC」及「曼黛瑪璉」廠商撤銷搶註商標,保護廠商權益。
 智慧局指出,「女人我最大」是美容時尚節目之名稱,自2003年在電視頻道播出後,即擁有廣大且忠實的女性收視群,歷經10餘年收視率仍居高不下。該節目剛開播時,中國地區民眾就可以透過土豆網觀看,隨著電視節目聲名大噪,出版的期刊亦為中國地區民眾所熟知。但中國地區有民眾以完全相同的商標,指定使用期刊商品申請註冊,惡意搶註攀附「女人我最大」商標聲譽的行為。
 「CSBC」則是台灣造船公司自1973年開始使用的英文公司名稱(China Ship Building Corporation)簡稱,在國際造船業間,享有極高聲譽的商標,在中國也遭到前董事惡意搶註。
 智慧局表示,台灣企業的著名商標在中國地區遭搶註時,由於中國地區幅員廣闊,即使能提出該等商標在台已有廣泛使用之事證,要被認定在中國地區是具有高知名度的商標,仍有困難度。「女人我最大」、「CSBC」所屬的二家企業對搶註的商標雖然都提出異議,但在異議程序中並未成功,經智慧局建議當事人加強惡意搶註的事證,並透過兩岸商標協處機制,籲請中國正視台灣企業商標遭惡意搶註的事實,才在異議復審程序中獲得平反。
 另外一件則是少數透過主張著作權成功的案件。「曼黛瑪璉」及M字設計圖是我國使用在內衣及胸罩等商品的知名商標,在中國地區也遭到搶註,不同的是,搶註商標是用在振動按摩器。
 智慧局表示,基於二商標使用的商品性質雖不類似,但我國企業的商標經過特殊設計,且已登記著作權,故建議當事人追加在先著作權利遭受損害的主張,最後,中國即以此理由不准搶註商標註冊。
 智慧局提醒,我國企業的著名商標在中國地區遭搶註時,除要檢送商標在兩岸及各國廣泛使用的事證外,更要舉證證明搶註人的惡意行為。此外,若為圖形商標,且屬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最好能作著作權登記,以便一併主張在先著作權利遭受損害,才能有效保護商標權益。(2015.03)

資料來源:
工商時報20150319/A13
經濟日報20150319/A15
智慧局新聞稿201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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