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韓簽署「專利審查高速公路備忘錄」及「有關工業財產資料交換及優先權文件電子交換備忘錄」

C150616Y1・C150616Z1 2015年7月號

 智慧局發布新聞稿表示,台灣與韓國於2015年6月15日完成「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及「有關工業財產資料交換及優先權文件電子交換(Exchange of Industrial Property Information and PDX)」兩項備忘錄之簽署,除有助於加速專利案件審查以嘉惠專利申請人、有利於兩國工業資訊的公眾利用,更是台韓間智慧財產交流的重要里程碑。
 智慧局自2011年開始與美國、日本、西班牙等國家陸續展開專利審查高速公路合作計畫,2014年共有797件專利申請案利用此機制,平均審結時間為11個月,僅約一般案件審結時間的1/3,加速審查效果顯著。而韓國為外國人向我國申請專利最多的國家之一,2014年達到2,127件,LG化學、三星顯示器及三星電子公司,為外國人來台申請專利案件的前20名;台灣方面,2013年在韓國提出768件專利申請案,2014年成長到955件,台積電、華邦電、聨發科、慧榮科技等為台灣到韓國申請專利的主要公司,因此,建立台韓間PPH合作關係,就產業別而言,化工、電子及半導體等產業將可受惠。
 此次簽署的PPH合作計畫,只要雙邊專利局任一局先有審查結果,申請人都能據以向另一個專利局提出PPH審查。舉例來說,國人在台灣先提出專利申請再依據相同發明到韓國提出申請,若韓國智慧局先發出審查結果,申請人可據此向我國智慧局提出PPH申請,因此,有更多專利申請案可利用此機制,而嘉惠更多專利申請人。
 第二項備忘錄中,也啟動了「專利優先權文件電子交換」的合作機制,兩局將針對這項合作儘快完成相關資訊設備之建置,未來啟動專利優先權文件電子交換後,兩局即可透過電子交換機制取得優先權文件,節省申請人紙本遞送的費用與時間,可簡化跨國申請程序、加速兩局的審查工作並減少紙本儲存空間。
 此外,智慧局自2003年開始與韓國智慧局進行專利、商標資料交換,但僅供兩局內部利用,簽署備忘錄後,交換取得的資料可以開放公眾使用,不僅可以增進前案技術的散播,並可提供第三方進行資料加值,方便產業界利用以刺激創新,促進產業發展。
 台韓PPH計畫於2015年7月1日開始實施,相關資訊刊載於智慧局「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專區」網站:http://www.tipo.gov.tw/np.asp?ctNode=6713&mp=1(2015.06)

資料來源:
經濟日報20150616/A4
聯合報20150616/AA2
工商時報20150615/A3
智慧局新聞稿201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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