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行動電源外形 德普判賠51萬元

C151118X1・C151118Y1 2015年12月號
 德普國際有限公司生產的阿帕契電行者行動電源,遭扎亞科技有限公司控告其模仿該公司產品外觀設計,侵害專利權並求償。智財法院審理比較兩個產品,發現幾個設計特徵點都相同,認定德普國際仿製扎亞科技的行動電源外形,判決德普國際賠償扎亞科技51萬元。
 扎亞科技指出,該公司於2013年12月間以「行動電源(一)」之外觀,向智慧局申請專利獲准,專利保護期間自2014 年9 月1 日起至2025 年12月23日止。但扎亞科技於網路上發現德普國際所製造、販售的阿帕契電行者行動電源,其外觀之形狀涉嫌侵害扎亞科技的專利,經扎亞科技購買該產品,進行比對分析後,認為該產品落入扎亞科技專利申請專利範圍。扎亞科技委請律師函告德普國際停止侵害行為,但德普國際卻置之不理,扎亞科技因此向智財法院提告。
 此外,札亞科技請求法院查扣德普國際商業帳簿等資料,調查銷售數量和金額,據以賠償或賠償最低損害賠償金額51萬元。
 智財法院審理時,德普國際未出庭答辯。法院比對扎亞科技專利與阿帕契電行者行動電源產品發現,兩者皆具有「1.本體正面略呈長方形,四面及各角隅皆具有圓弧修飾,該本體正面之短邊為不對稱的傾斜設計,2.正面近右側端設一弧形凹槽,其上設有複數個指示燈及電源接頭,3.本體近底部的側邊突設撓性帶。」等設計特徵,經整體比對,綜合判斷整體視覺性外觀,阿帕契電行者行動電源產品整體產生的視覺印象足使消費者可能誤認是扎亞科技專利的實施品,因此產生混淆的視覺印象,應認定該產品的整體視覺性外觀與扎亞科技專利近似。又阿帕契電行者行動電源產品與扎亞科技專利的外觀極為近似,故該產品亦包含扎亞科技專利的所有新穎特徵,智財法院認定德普國際抄襲札亞科技的設計,判賠51萬元。(2015.11)

資料來源:
工商時報20151118/A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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