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日簽署競爭法適用瞭解備忘錄

C151127Y4・C151127Z4 2015年12月號
 台灣與日本於2015年11月26日在日本東京簽署「台日競爭法適用瞭解備忘錄(MOU)」,這是公平會繼與澳洲、紐西蘭、法國、蒙古、加拿大、匈牙利、巴拿馬、哥倫比亞等國後,與外國簽署之第10宗競爭法合作的文件。本備忘錄為英文版本,內容計有12條條文,重要的規定包括雙方執法活動合作、協調、有關一方領域內限制競爭活動影響他方利益之合作、衝突迴避、維護交流資訊之機密性等。
 公平會指出,台日經貿關係密切,雙方互為重要貿易夥伴,各類跨國事業活動或台日事業合作等商業型態極為常見,近年來台日兩國廠商涉及跨國限制競爭案件時有所聞,強化台日競爭法主管機關間之協調合作,一直是台灣努力的方向。台日競爭法主管機關向來保持友好關係,兩會除在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國際競爭網絡(ICN)、亞太經濟合作(APEC)及東亞競爭政策高峰會議(EATOP)等國際會議場合進行交流外,並透過參與歷屆台日經濟貿易會議之便,舉辦雙邊工作層級會議以加強交流,雙方皆認為應尋求更緊密之合作,並就簽署瞭解備忘錄達成共識。
 鑒於全球經濟自由化風潮下,企業跨國併購或從事跨境反競爭行為可能同時影響數國國內市場競爭秩序,為能更有效處理跨國案件,各國競爭法主管機關莫不積極透過協議之簽署,強化執法機關間之協調合作。簽署本瞭解備忘錄將有助於調和台灣與日本兩國競爭法之執行,並得以進一步保障及增進雙方經貿成果。
 「台日競爭法適用瞭解備忘錄」為公平會首度與亞洲先進國家所簽署之備忘錄,希望藉由本瞭解備忘錄之簽署,繼續拓展台灣與亞洲其他國家競爭法主管機關更緊密的合作關係,促進雙邊及多邊競爭法領域之執法合作。(2015.11)

資料來源:
工商時報20151127/A4
自由時報20151127/A2
經濟日報20151127/A2
公平會新聞稿20151126
外交部新聞稿201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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